13.020.70 环境规划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6 条与 环境规划 相关的标准,共 2

本文件规定了商务区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环境、领导作用、规划、支持、实施与运行、绩效评价和改进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我国城市中的各类商务区。产业和功能相似的其他区域,可参照使用。

Sustainable cities and communities—Business district—Guidance for practical local implementation of GB/T 40759

ICS
13.020.70
CCS
A00
发布
2021-10-11
实施
2022-02-01 00:00:00.0

本标准规定了村镇规划卫生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住宅用地与产生有害因素企业、场所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标准适用于县以下的集镇(不含县城镇)和不同规模村庄的规划与建设,也适用于已编制的村镇规划的卫生评价和旧村镇的扩建和改建。

Hygienic standards for township-village planning

ICS
13.020.70
CCS
C51
发布
2000-04-10
实施
20010101

本文件规定了为港口服务的物流园区(以下简称“港口物流园”)以“近零碳”作为方向的低碳建设原则和基本要求、近零碳路径、技术措施及碳排放管理与碳中和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港口物流园的新建、改扩建、运营管理。其他服务型物流园可参照执行。

Technical guide for construction of near-zero carbon port logistics parks

ICS
13.020.70
CCS
G544
发布
2024-05-08
实施
2024-05-08

新型绿色城市是指在城镇化过程中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以人为本,注重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构建适宜人居的生态型城市。新型绿色城市规划的重点是自然为本、创新为魂、保护为本,而不仅仅是绿化。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今天,建筑能源节约面临着建筑能源总消耗和单位面积能源消耗同步增长的总体形势。相关数字表明,建筑能源消费已经占到社会总能源消费的三分之一。作为城乡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基本场所,建筑是降低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监管,大规模推广可再生能源,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了碳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双重控制。

Smart City New Green City Master Planning Guidelines

ICS
13.020.70
CCS
E486
发布
2024-01-10
实施
2024-02-10

本文件规定了流域水系水域岸线区划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流域水系内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水域岸线区划。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Coastline Zoning of Watersheds and Water Systems

ICS
13.020.70
CCS
N762
发布
2023-10-26
实施
2023-11-25

本文件规定了发电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策划、实施与控制、绩效评价及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等。

Specification of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or power generation enterprise

ICS
13.020.70
CCS
D4420
发布
2023-08-07
实施
2023-08-07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体原则 5 编制流程 6 碳排放分析 7 确立碳达峰目标 8 确定实施路径  9 保障措施  附录A (资料性) 工业园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大纲  附录B (资料性) 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 附录C (资料性) 相关参数推荐值 参考文献

Guidelines for compiling the implementation plan for carbon dioxide peaking in industrial parks

ICS
13.020.70
CCS
N772
发布
2023-05-09
实施
2023-05-09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zero-carbon industrial parks

ICS
13.020.70
CCS
Z 04
发布
2023-03-28
实施
2023-04-28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编写,主要内容有6章: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原则 5 主要步骤及相应内容 6 行动方案框架

Guidelines for Preparing Enterprise Carbon Peak Action Plans

ICS
13.020.70
CCS
D4430
发布
2023-02-10
实施
2023-02-12

4. 评价原则 4.1 贯穿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 本指南贯穿落实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完整传承。保护原有自然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加强自然景观资源整体保护与高效利用,推动自然景观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充分发挥自然景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功能和作用,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4.2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思维统筹协调 既多元统筹安排、长远谋划,又立足当前、实事求是。应合理权衡自然景观资源的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统筹自然景观资源保护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之间关系,统筹自然景观资源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关系。强调协调发展,突出分类调控。 4.3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人与自然景观的关系既不是“主-仆”关系,也不是“主-主”关系,应是“相互影响”的关系。人与自然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规定中确立各自地位和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清醒认识自然景观的破坏会损坏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始终是自然景观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4 始终追求可持续发展目标 科学合理地利用各类自然景观资源,在保证自然景观资源质量不下降和其所处生态环境不退化的前提下,协调好自然景观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自然景观资源永续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valuation of Recreation Carrying Capacity of Natural Landscape Resources

ICS
13.020.70
CCS
N771
发布
2022-04-20
实施
2022-06-29

4 总体原则 4.1 自然性。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维持自然景观过程及功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前提,是自然景观资源持续利用的基础。 4.2 持续性。景观是自然与文化的复合载体,自然景观资源利用必须从整体出发,对整个景观进行综合分析,使区域景观结构、格局和比例与区域自然特征和经济发展相适应,谋求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的协调统一,以达到自然景观资源的整体优化利用。 4.3 全面性。在主要保护对象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当地社区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既考虑自然景观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又重视文化冲突与社会变迁方面存在问题的应对,妥善调试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 4.4 可量化性。选择的自然景观资源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尽量遵循可量化的原则,以此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5 可操作性。自然景观资源生态适宜性评价应选择最有代表性、最具现实可操作性的指标。加强与相关数据基础的统筹衔接,做到评价数据可获取、评价方法可操作、评价结果可检验,确保管用、好用、适用。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of Natural Landscape Resources

ICS
13.020.70
CCS
N771
发布
2022-04-20
实施
2022-06-29

3.1乡村景观 乡村景观是乡村地区范围内,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下形成的陆地及水生区域,通过农业、畜牧业、游牧业、渔业、水产业、林业、野生食物采集、狩猎和其他资源开采(如盐),生产食物和其他可再生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美学价值和社会文化价值,主要包括乡村自然景观和乡村人文景观。 3.2乡村资源 包含乡村中一切可加以利用的、属乡村所有,或外部附加于乡村的各种要素的总称,既包括物质性要素,也包括非物质性要素。 3.3乡村景观资源 乡村景观资源是乡村自然资源经历了长时间特定文化沉浸的具有社会价值和美学价值的综合产物,是一切可被人类开发和利用的客观存在,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源泉,总体上可以分为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两大类。 乡村景观资源包括乡村的河流、山川、树木等。乡村人文景观资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在自然景观基础上附加人类活动的形态痕迹。集合自然物质和人类文化共同形成的景观,如农业生产景观;二是指依靠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综合运用文化和技术等方面知识,形成具有文化审美内涵和全新形态面貌的景观,如乡村文化及庆典活动、乡村日常生活特色等。 3.4景观规划 景观规划是指在区域的范围内进行的,对可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的景象的规划,是从区域的角度,区域的基本特征和属性出发。 3.5可持续利用 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率应保持在其再生速率的限度之内;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速率应保持在替代资源的限度之内。 3.6可持续发展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7生态价值 生态价值是指生态系统及其各组分在维持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完整以及其作为生命维持系统和人类生存系统所具有的价值。 3.8碳汇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土壤固碳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 3.9田园综合体 田园综合体是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乡村综合发展模式,目的是通过旅游助力农业发展、促进三产融合的一种可持续性模式。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of rural landscape resources

ICS
13.020.70
CCS
N771
发布
2022-04-20
实施
2022-06-29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nature reserves

ICS
13.020.70
CCS
B65
发布
2021-12-25
实施
2022-03-01

Basic requirements for functional zoning of nature reserves

ICS
13.020.70
CCS
B65
发布
2021-12-25
实施
2022-03-01

绿地分类与绿度计算 4.1城市绿地分类系统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绿地整体可按以下进行整合分类(表3)。城市市内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城市市外绿地主要由林地和草地构成。 表 3   城市绿地分类系统 城市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描述 市内分类 公园绿地 综合公园 内容丰富,适合开展各类户外活动,具有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的绿地。   专类公园 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相应的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包括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遗址公园,游乐公园,儿童公园,体育健身公园,纪念性公园,滨水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   街旁绿地 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  防护绿地  道路用地内的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等,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  附属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 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市外分类 植被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   草地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覆盖度在5%以上的各类草地 4.2城市群绿度计算 城市群绿度是指城市群内部各城市建成区外部被植被覆盖区域(包括林地、耕地、草地等)与城市内部建成区被植被覆盖的区域(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和防护绿地等)之和构成的绿色空间,占城市群总面积的比重。城市群绿度是衡量城市人居环境宜居性、城市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城市群绿度越高,绿度空间越大,城市群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宜居性就越高。城市群绿度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中,S代表城市群绿度,n代表城市群内的城市个数,SWi代表城市群内第i个城市的市外绿度,由第i个城市的林地SLi、耕地SFi和草地SCi三部分构成;SNi代表城市群内第i个城市内的建成区绿度,由第i个城市建成区的公园绿地SGi、附属绿地SSi和防护绿地SH i三部分构成,其中公园绿地SGi细分为综合公园SZi、专题公园STi和街旁绿地SJ i三部分;Qi代表城市群第i个城市的总面积。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Space Extraction of Urban Agglomeration

ICS
13.020.70
CCS
N771
发布
2021-08-19
实施
2021-08-20

本规范适用于大江大河和重要中等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一般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Regulation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river basin planning

ICS
13.020.70
CCS
P56
发布
2006-10-23
实施
200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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