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 193 条与 船用电控装置及测量设备 相关的标准,共 13 页
Automation, control and measuring instruments for marine electrical equipment
本标准规定了反铲挖泥船疏浚监控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反铲挖泥船疏浚监控系统的设计、制造、改造和验收,维修可参照使用。
Backhoe dredger supervisory control system
水装载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水装载系统的设计、制造 改造、维修和验收,泥驳吃水装载系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Draught and soil loading system of hopper dredger
本标准规定了挖泥船朴滩轨迹与剖面显示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友吸、绞吸、抓斗按泥船足滩轨迹与训面显示系统的设计、制造、改造、维修和验收,锌斗挖泥船可参照使用。
Dredging track and profile monitor
本部分规定了船上和岸上高压岸电连接(HVSC)系统以及从岸上向船舶输送电力的系统的相关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HVSC系统和系统内下列设备的设计、安装和测试:es,高压岸电配电系统;se。 上岸船连接和接口设备;e。 变压器/电抗器;sa,半导体/旋转变流器;e。 船上配电系统;e。 控制、监控、联锁和能量管理系统C(PMS)。 本系统不适用于人坞时的供电,例如进于船坞和船舶不作业时维护和修理。 国家有关机构、管理船舶运行主管部门、、船东或负责岸电供应或配电系统的部门可以增加额外或蔡代要求。 HVSC系统可应用于1MW及以上的船舶或带有高压供电的船舶。 本部分不涉及低压岸电连接系统。
Utility connections in port—Part 1: High voltage shore connection (HVSC) system—General requirements
Marine liquid level measuring system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声光报警信号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上与安全有关的声光报警信号器,如:指示灯、旋转闪光灯或不带此类闪光灯的机电式报警器及电子式报警器的设计、制造及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场合使用的报警器: a) 存在腐蚀性和爆炸性的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报警器; b) 船舶之间或船与岸之间航行用的报警器。
Marine acoustic and optical alarm signaller.General specification
Specification for power station control system of ship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发动机转数计以及转速表(简称转速表)的术语、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转速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Ships-tachomaters for marine engines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控制、监测、报警和保护系统使用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设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控制、监测、报警和保护系统及相关电气、电子和可编程设备的设计、生产和检验。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Special features.Control and instrumentation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驾驶室集中控制台(屏)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船舶驾驶室中的仪器、仪表等进行集中控制的驾控台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Marine bridge control console(panel)
Ship Electrical Equipment Equipment Power and Lighting Transformers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ic measuring and control instruments for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机舱集中控制台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舱集控室内集中控制及监视主、辅机运行工况的集中控制台(以下简称集控台)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Marine engine room central control console general specification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机电设备电气自动化系统(包括控制、安全、监测报警及显示)中电气、电子设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船自动化系统中的电气、电子设备部分。对海上钻井平台及其他船舶可参照使用。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automatic control systems of sea-going ships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驾驶室集中控制屏(台)(以下简称驾控屏)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船舶驾驶室中的航行灯、信号灯、闪光灯、雾笛、报警等控制单元以及对雷达显示器、渔探仪显示器、操舵仪、测深仪、扩音机、声力电话、甚高频无线电话、气象仪、计程仪、磁罗经、传令钟、主机遥控装置进行集中控制的驾控屏。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centralized control board
Marine 16~125A plugs,socket-outlets and couplers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用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以下简称船用气动仪表或仪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及海洋工程使用的气动测量和控制仪表。 本标准适用的船用气动仪表按其功能可分为: a.检测仪表(检测温度、压力、液位、流量、机械量等用的仪表); b.控制仪表(控制器、调节器等); c.执行器(调节阀、操作器、执行机构等); d.显示仪表(记录仪表、指示仪表等); c.其它适用的仪表.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rine pneumatic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instruments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用电动测量和控制仪表(以下简称船用电动仪表)。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arine electrical measurement and control instruments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ships -- General construction and test methods of power, control and instrumentation cables for shipboard and offshore 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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