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规定了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场基本建设时期各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内容和深度,以及编写的标准格式和具体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一切地上或地下的、具有防护覆盖层的、有工程屏障或没有工程屏障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
HJ/T 5.2-1993由行业标准-环保 CN-HJ 发布于 1993-09-18,并于 1994-04-01 实施。
HJ/T 5.2-199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F00 标准化、质量管理,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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