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SA C22.2 No.60745-1-2004
手持式电动工具 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双边国家标准 符合 UL 60745-1)

Hand-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 Safety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Bi-National standard, with UL 60745-1)


标准号
CAN/CSA C22.2 No.60745-1-2004
发布
2005年
发布单位
SCC
当前最新
CAN/CSA C22.2 No.60745-1-2004
 
 
适用范围
范围 1.1 本国际标准涉及手持式电动或磁力驱动电动工具的安全,这些工具的额定电压为单相交流或直流工具不超过250 V,三相交流工具不超过440 V。本标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处理手持式工具带来的常见危险,所有人在正常使用和合理可预见的误用过程中都会遇到这些危险。带有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于本标准的范围。它们还应符合 IEC 60335 的相关部分。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属于本标准的范围,这些工具可以安装在支架上用作固定工具,而无需对工具本身进行任何改动。除非相关第 2 部分给出了对此类支架的要求,否则仅凭本标准不足以确保工具和支架的组合是充分的。附件 B 给出了未与电源隔离且基本绝缘不是为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的要求。附件 K 给出了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或磁力驱动工具以及此类工具的电池组的要求。附件 L 给出了直接从电源或非隔离电源操作和/或充电的此类工具的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 - 计划在爆炸性环境(粉尘、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手持工具; - 用于制备和加工食物的手持工具; - 用于医疗目的的手持工具(IEC 60601); - IEC 60335-2-45 涵盖的加热工具。对于计划在车辆、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手持工具,可能需要额外的要求。对于计划在热带国家使用的手持工具,可能需要特殊要求。注:请注意,在许多国家,国家卫生当局、负责劳工保护的国家当局、国家供水当局等还规定了附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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