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CA 001-2021
服装标识

clothing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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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T/ZZCA 001-2021
发布
2021年
发布单位
中国团体标准
当前最新
T/ZZCA 001-2021
 
 
适用范围
4 基本要求 4.1  标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品标准的要求。 4.2  标识中所有内容应简明、准确,易于消费者理解。 4.3  标识中的内容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和带有容易引导误解或混淆的内容。 4.4  标识应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文字和图形。可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和外文,但汉语拼音和外文的字体大小应不大于相应的汉字。 5 标识的位置 5.1  附着在产品上或包装上的明显部位或适当部位。 5.2  按单件产品或销售单元为单位提供。 5.3  耐久性标签应在产品的使用寿命内永久地附在产品上,且位置要适宜。 5.4  号型、纤维成分及含量和维护方法宜放在耐久性标签上,上装一般可缝在左摆缝中下部,下装可缝在腰头里子下沿或左边裙侧缝、裤侧缝上。校服不允许在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或商标。 5.5  特殊工艺产品的耐久性标签的安放位置,可根据需要设置。 6 标识的形式 6.1 形式 有以下几种形式: a)印刷在销售的产品上; b)固定在产品上(耐久性标签); c)悬挂在产品上(吊牌); d)悬挂、粘贴或固定在产品包装上; e)直接印刷在产品包装上; f)随同产品放置在包装内。 注:当采用多种形式时,应保证其内容的一致性。 6.2 耐久性标签 号型、纤维成分及含量和维护方法3项内容应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 如果是团体定制且为非个人维护的产品,可不采用耐久性标签。 当消费者不易发现产品耐久性标签上的信息时,还应采取其它形式标注该信息。 7 标识的内容 7.1 制造者名称和地址 应标明承担法律责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服装应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7.2 产品名称 应标明产品名称,名称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术语及定义的,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术语及定义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7.3 产品号型 服装宜按GB/T 1335(所有部分)或GB/T 6411表示服装号型的方式标明产品适穿范围。针织类服装也可标明产品长度或产品围度等。 7.4 纤维成分及含量 产品应按GB/T 29862的规定标明其纤维的成分及含量。 拼接有皮革的纺织服装应标明皮革的种类名称。 7.5 维护方法 产品应按GB/T 868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述的维护方法,可增加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说明性文字。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文字予以说明。附录 A 列出了服装洗涤维护中常用基本符号及部分附加的具体描述符号,可参照使用。 7.6 执行的产品标准 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或企业标准的标准编号。 7.7 产品等级 产品应标注达到的等级。若执行GB/T 31888宜标注合格品。 7.8   安全类别 产品应按GB 18401和GB 31701规定标明产品安全类别。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类别应符合GB 31701要求。 7.9   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 因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产品损坏的产品宜标明使用注意事项;有贮藏要求的产品宜说明贮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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