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M C1670/C1670M-23
粘合人造石砌面板单元的标准规范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Adhered Manufactured Stone Masonry Veneer Units


标准号
ASTM C1670/C1670M-23
发布
2023年
发布单位
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替代标准
ASTM C1670/C1670M-23a
当前最新
ASTM C1670/C1670M-23a
 
 
引用标准
ASTM C1116/C1116M ASTM C1157/C1157M ASTM C1232 ASTM C1240 ASTM C140/C140M ASTM C150/C150M ASTM C157/C157M ASTM C207 ASTM C260/C260M ASTM C31/C31M ASTM C33/C33M ASTM C330/C330M ASTM C331/C331M ASTM C39/C39M ASTM C482 ASTM C494/C494M ASTM C595/C595M ASTM C618 ASTM C666/C666M ASTM C979/C979M ASTM C989/C989M
适用范围
1.1 本规范涵盖了作为粘附单板应用于外墙和内墙以及适合容纳单元的结构的粘附制造石砌单板单元的最低产品要求。
1.2 本规范的性能要求在交货时适用。 本标准不涉及对已停止使用的已安装设备的物理评估。
1.3 本规范描述的单元由水泥、普通或轻骨料(或两者的组合)、水、外加剂、其他胶凝材料和其他组分的混合物制成,湿法浇铸成模拟天然石材和其他外观的形状。 纹理。
1.4 以 SI 单位或英寸-磅单位表示的值应单独视为标准。 每个系统中规定的值不一定完全相同;因此,为了确保符合标准,每个系统应独立使用,并且两个系统的值不得组合。
1.5 本规范的正文引用了提供解释性材料的注释和脚注。 这些注释和脚注不应被视为标准的要求。
1.6 本标准并不旨在解决与其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如果有)。 本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实践,并在使用前确定监管限制的适用性。 注 1:当需要特定特征(例如表面纹理或颜色)时,应单独指定这些特征。 应咨询供应商以了解具有所需功能的装置的可用性。
1.7 本国际标准是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制定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的原则的决定》中确立的国际公认的标准化原则制定的。 A1.1 范围 A1.1.1 本附件提供了有关确定粘合人造石砌面单元的平均单元厚度的信息。 注 A1.1——除此处介绍的用于确定平均厚度的方法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方法。 应通过将结果与此处提供的方法进行比较来验证这些其他方法。 A1.2 样本量 A1.2.1 从每个制造地点,获取至少三 (3) 个代表材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造工艺和养护方法的单元样本。 A1.3 体积测量 A1.3.1 每个单元的净体积应通过饱和重量(Ws)除以按照 8.3 确定的饱和密度来确定。 A1.4 面积测量 A1.4.1 使用 A1.4.2、A1.4.3 或 A1.4.4 确定设备的面积。 A1.4.2 矩形单元——对于矩形单元,测量每个单元的最小和最大长度和宽度,精确到 0.1 英寸 [2.5 毫米]。 对每个单元的测量长度和宽度进行平均,并通过将平均长度和平均宽度相乘来计算每个单元的平均面积 A1.4.3 圆形或椭圆形单元——对于圆形或椭圆形单元,测量长度(定义为每个单元的最大直径)单元)和宽度(定义为每个单元的最小直径),精确到 0.1 英寸 [2.5 毫米]。 按如下方式计算每个单元的平均面积: 面积,in.2 @mm2 # 5 Π ×长度 2 D×宽度 2 D A1.4.4 非矩形单元——对于非矩形单元,单元的面积应使用以下公式确定A1.4.4.1 或 A1.4.4.2。 C1670/C1670M − 23 5 A1.4.4.1 在方格纸上描绘每个单元的轮廓。 计算轮廓内的正方形数量。 估计轮廓内包含的部分正方形的数量。 将方格总数相加,并通过将计数的方格数乘以方格纸上每个方格的面积来确定每个单元的面积。 A1.4.4.2 剪一张大的矩形方格纸作为对照纸。 测量并记录其面积和质量。 将质量除以面积即可计算单位面积的质量。 在方格纸上描出每个单元的轮廓。 剪下描出的区域并称量剪下的纸的重量。 用重量除以对照纸每单位面积的质量来计算单位面积。 A1.5 平均厚度计算 A1.5.1 将按照 A1.3 确定的单位体积除以按照 A1.4 确定的单位面积,确定每个单元的平均厚度。 三个 ACMV 单位厚度的平均值应报告为该批次的平均单位厚度。 变更摘要 C15 委员会已确定自上一期 (C1670/C1670M – 21b) 以来对本标准进行的选定变更的位置,这些变更可能会影响本标准的使用。 (2023年6月15日)(1)修改5.3和5.5,要求三个试样进行抗压强度测试。 (2)修改6.3和6.4.2,要求冻融耐久性试验需要三个试样。 ASTM 国际对于与本标准中提及的任何项目相关的任何专利权的有效性不采取任何立场。 明确建议本标准的用户确定任何此类专利权的有效性以及侵犯此类权利的风险完全由他们自己负责。 本标准可由负责的技术委员会随时修订,并且必须每五年审查一次,如果未修订,则重新批准或撤回。 欢迎您对本标准的修订或附加标准提出意见,并应提交给 ASTM 国际总部。 您的意见将在您可以参加的负责技术委员会的会议上得到仔细考虑。 如果您认为您的意见没有得到公平的听证,您应该通过如下所示的地址向 ASTM 标准委员会表达您的意见。 本标准版权归 ASTM International 所有,地址:100 Barr Harbor Drive, PO Box C700, West Conshohocken, PA 19428-2959, United States。 本标准的单独重印本(单份或多份)可通过上述地址或致电 610-832-9585(电话)、610-832-9555(传真)或 service@astm.org(电子邮箱)联系 ASTM 获得。 邮件);或通过 ASTM 网站 (www.astm.org)。 复印该标准的许可权也可以从版权许可中心获得,地址:222 Rosewood Drive, Danvers, MA 01923,电话:(978) 646-2600; http://www.copyright.com/C1670/C1670M - 2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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