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医疗设备 坐标系, 移动和标度(草案), 您可以免费下载预览页
四、将第三十三条修改为:“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源的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应当依法实施退役。” 五、在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后增加一句:“其中移动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还应当安装定位设备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六、将第六十八条中射线装置定义修改为:“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等能产生预定水平射线的电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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