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SA E79-14-1995(R1999)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矿井除外)中的电气装置(采用 IEC 79-14:1984 第一版)

Electrical Apparatus for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 - Part 14: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in Explosive Gas Atmospheres (Other Than Mines) (Adopted IEC 79-14:1984, first edition)


标准号
CAN/CSA E79-14-1995(R1999)
发布
2000年
发布单位
SCC
当前最新
CAN/CSA E79-14-1995(R1999)
 
 
适用范围
1. 范围 1.1 本报告为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中的电气装置的设计、选择和安装提供指导。注:虽然本报告的大部分内容均采用强制性形式,但它提供了非强制性措辞形式更合适的安装指南。由每个根据本报告起草安装规则的国家委员会决定在其国家标准或报告中使用哪种形式的措辞。
1.2 本报告适用于 IEC 出版物 364-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 1 部分:范围、对象和定义范围内的所有永久性电气装置。然而,在适当的情况下,本报告可适用于电压高于 IEC 出版物 364-1 上限(即 1000 V ac)的电气装置。只要有可能,本报告的建议也应适用于可被视为临时的,例如实验、原型或试点工业装置。
1.3 本报告不适用于: (a) IEC 出版物 364-1 范围之外的电气装置; (b) 易受沼气影响的矿井中的电气装置;注:本标准可适用于可能形成除燃烧安培以外的爆炸性环境的矿井中的电气装置以及矿井地面装置中的电气装置。 (c) 因可燃粉尘、纤维或爆炸物造成危险的区域内的电气装置。 / 1. 范围 1.1 本报告为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的电气装置的设计、选择和施工提供指南。笔记。尽管本报告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以强制性形式编写的,但实际上它是一份安装指南,非强制性形式更为合适。由根据本报告制定安装规则的每个国家委员会决定在其标准或国家报告中采用的文本形式。
1.2 本报告适用于 IEC 出版物 364-1:建筑物中的电气装置,第 1 部分:范围、目的和定义范围内的所有永久性电气装置。然而,如有必要,本报告可适用于电压高于 IEC 出版物 364-1 中规定的上限(即交流电 1000 V)的电气装置。只要有可能,本报告的建议也应适用于可被视为临时的电气装置,例如实验装置、原型装置或试点工业装置。
1.3 本报告不适用于: (a) IEC 出版物 364-1 范围之外的电气装置; (b) 沼气矿井中的电力装置;笔记。它可适用于可能形成燃气以外的爆炸性环境的矿井中的电气装置以及矿井表面的电气装置。 (c) 危险来自易燃粉尘、纤维或爆炸性物质的场所的电气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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