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与安全相关的要求,包括由聚酰胺、聚酯和聚丙烯制成的单腿、两腿、三腿、四腿和环形缝制平织带吊装带(带或不带配件)的评级和测试方法。
制造宽度范围为 25 毫米至 450 毫米(含)的纤维织带。
EN 1492 本部分涵盖的扁平编织吊带适用于一般用途的起重操作,即用于起重物体、材料或货物时,要求不偏离规定的要求、安全系数或工作负载限制。
本标准未涵盖的起重作业包括人员、潜在危险材料的起重,例如熔融金属和酸、玻璃板、裂变材料、核反应堆以及特殊条件适用的情况。
符合本欧洲标准的平织吊装带适合在下列温度范围内使用和储存:
a) 聚酯和聚酰胺-40℃至100℃;
b) 聚丙烯-40℃至80℃。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类型的织带吊带:
a) 吊带,例如包袋吊带、网(由缝合在一起的多个交叉织带组成)、“可调节”吊带(例如,包含沿织带缝合的中间带扣) ), ETC。
; b) 由单丝编织而成的织带制成的吊带;
c) 设计用于预吊装且不可重复使用的吊索。
本欧洲标准涉及技术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第 4 条中列出的危险,这些危险在按照制造商或授权代表提供的说明和规格使用平织带吊装带时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