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 EN 12952-12:2003由英国标准学会 GB-BSI 发布于 2003-10-03,并于 2003-10-03 实施。
BS EN 12952-12:2003 在中国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J98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13.060.25 工业用水,27.040 燃气轮机和蒸汽轮机、蒸汽机。
本欧洲标准的本部分适用于 EN 12952-1 中定义的所有水管锅炉,这些锅炉通过燃烧一种或多种燃料或通过热气体加热以产生蒸汽和/或热水。 本欧洲标准的本部分适用于蒸汽发生器给水入口和蒸汽出口之间的部件。 产生的蒸汽质量不属于本标准的范围。 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旨在确保锅炉能够运行,以尽量减少对人员、锅炉及其附近相关设备组件的风险。 注 1: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并不旨在实现最佳经济运行。 对于某些目的,优化化学特性更为合适,以便: ——提高热效率; ——提高工厂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提高蒸汽纯度; ——降低维护成本 - 修理、化学清洗等。 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规定了特定类型水的最低要求,以减少腐蚀、污泥沉淀或沉积物形成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任何损坏或其他操作问题。 注 2:本欧洲标准的这一部分是在假设本欧洲标准的使用者拥有足够的锅炉构造和操作知识以及对水和蒸汽化学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编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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