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3678:2007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IX-CEN 发布于 2007-03-01。
EN 3678:2007在国际标准分类中归属于: 49.025.10 钢。
本标准规定了与以下相关的要求: 钢 FE-PM3801 (X5CrNiCu17-4) 空气熔炼 固溶处理和沉淀处理 航空航天应用的锻件 a 或 D 200 mm Rm 930 MPa。
具有米级直径的大型低温工程锻件是现代航空航天及石化工业领域装备的核心部件。在低温及复杂交变载荷工况下,该大型锻件需兼备高强度及良好低温韧性。虽然当前常用低温马氏体时效钢具备高强度,但受到材料“尺寸效应”制约,该类型钢厚大断面锻件仍存在低温韧性不足、内外组织性能不均匀等突出问题,使得重大低温工程项目建设受到掣肘。...
图5 直径为2100mm的超大型GH4706合金涡轮盘锻件[4]残余应力源自材料制备过程中内部不均匀的塑性变形,本质上是残留在材料内部的晶格畸变。在再结晶温度附近进行的热变形,是难以形成高水平残余应力的;即便在低温锻造或锻后冷却中形成的残余应力通常也可以在后续的高温固溶处理中得以释放。因此,高温合金盘锻件一般在锻造成型后需要在固溶处理后快速冷却,以确保γ’或γ”相不发生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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